活动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6月14日
活动内容:凭招商银行Visa卡于全港超过600间指定[优质旅游服务]认证商铺选购人气商品及品尝各国美食,不但可享非凡折扣及多种精彩礼遇,更可安心享受优质服务。
具体优惠请点:http://www.visa.com.hk/personal/offers/inbound_sc.shtml
条款及细则 :
1.招商银行VISA优质商户特赏推广优惠(“本优惠”)的有效期自2014年12月15日起,至2015年6月14日止(除非另有说明)。
2.本优惠仅适用于持有有效招商银行Visa卡的持卡人。
3.本优惠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售完即止。若指定赠品/优惠(如适用) 赠送完毕/售罄,参与商户将提供其他同等或更高价值的赠品/优惠。本优惠并不适用于有关参与商户的特定日期(如适用)。详情请向有关参与商户查询。
4.本优惠仅适用于香港(除非另有说明), 并且仅适用于指定商铺。详情请向有关参与商户查询。
5.合格持卡人须出示并以有效招商银行Visa 卡签账经VisaNet网络支付,方可享受本优惠。
6.本优惠不能兑换现金、其他商品、冲帝其他商品折扣或转让。
7.本优惠不可与任何其他推广优惠、折扣/特价商品、固定价格商品、礼券/现金券、积分计划、贵宾/会员优惠或商户内部优惠同时使用(除非另有说明)。
8.如参与商户或商铺停止营业,有关优惠将即刻终止,恕不另行通知。
9.本优惠由有关参与商户提供。对于参与商户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质量、或参与商户未提供的商品河服务,Visa Inc. 及其相关联公司(统称「Visa」)及香港旅游发展局概不承担责任。
10.本优惠的详情及推广日期受有关参与商户的条款及条件约束。Visa、香港旅游发展局及有关参与商户保留对本优惠或本条款及条件的任何细节作出修改、变更或撤销的权利,本优惠或本条款及条件的细节如有变更,
Visa、香港旅游发展局及有关参与商户将不预先另行通知合格持卡人。
11.凡因合格持卡人依据本优惠购买或有意购买的任何商品及/或服务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投诉或争议,均应由合格持卡人直接与有关参与商户洽商解决。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凡因使用或意图使用本优惠或因依据本优惠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务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涉及任何人身伤害、死亡、失实陈述、损害或疏忽的任何(直接、间接或其
他)索赔、损失、损害赔偿、费用或支出,Visa及香港旅游发展局对任何个人均不承担责任。
12.如对本条款及条件有任何争议,Visa、香港旅游发展局及有关参与商户保留最终决定权。
13.本条款及条件的中英文文本如有差异,以英文文本为准。
14.本条款及条件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管辖,并据此予以解释。
15.如欲查询本优惠的其他条款及条件或有关参与商户详情, 预约及订座,请向有关参与商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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