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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银行用卡指南

赣州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浏览:39    日期:2018-06-06 16:32:00

  1、持赣州银行长征公务卡消费满人民币1元积1/2、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公务卡提现、手续费、利息及罚息、滞纳金及《赣州银行长征公务卡章程》和《赣州银行长征公务卡领用合约》收取的费用。


  (2)低扣率、零扣率及特殊类型商户不计算积分,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博彩业、证券类支付、公用事业、医疗机构、政府机构、慈善及非营利性机构、学校、部分网上交易、保险费、电话费、代缴费业务等类的商户消费。


  注:商户类型以商户刷卡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若出现商户类别码与商户实际类别不符,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即该POS机布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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