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主题:华夏银行信用卡客户独享特惠积分超值兑换礼
活动时间:2015年2月1日-4月30日
活动对象:2014年9月(含)以前核发华夏信用卡的客户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三个月内,每月计积分消费皆满3888元,或通过电子渠道办理12期以上,且累计满10000元-19999元的灵活分期,或累计预借现金满10000元-29999元,满足以上任一条件,且报名成功,可获赠6万积分,排名内客户可登录华夏信用卡网站本活动页面的“兑换专区”独享特惠积分超值兑换礼,即凭6万特惠积分兑换以下专属积分礼品:
报名时间及方式:活动需报名参与,请于2015年3月31日前编辑手机短信JD发送至106980000995577报名。
活动细则:
1. 本次活动时间为2015年2月1日0时至2015年4月30日24时。交易时间以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的消费时间为准,参与活动的交易日期必须在活动期间内。
2. 本活动仅限2014年9月(含)前首次开立华夏信用卡账户的持卡人参与。
3. “三个月每月皆满”的意思为活动期间三个自然月内每月均需要满足活动条件。举例:如2-4月,每月计积分消费皆满5888元,即2月累计积分消费满5888元,3月累计积分消费满5888元,以及4月累计积分消费满5888元。
4. 分期类交易指活动期间成功新增的灵活分期交易,不含历史已有及每月摊销的分期金额,且活动期间如办理分期撤销业务,即不可参加此活动。电子渠道包含通过网银、微信银行、手机短信及IVR语音办理的分期交易。
5. 取现类交易指活动期间发生的预借现金交易(不含溢缴款取现),使用smart卡参与取现类活动仅可获赠18万积分,不可参与礼品的兑换且仅限排名前2000名客户;易达金卡不可参与取现类活动。
6. 尊享礼遇一及礼遇二需报名参与,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如逾期未报名,不可追加参加此活动。持卡人可通过编辑短信JD至106980000995577报名。
7. 如您满足尊享礼遇一的活动条件,可获赠18万积分,排名前5800名即可凭此积分兑换对应的专属礼品;如您满足尊享礼遇二的活动条件,可获赠6万积分,排名前5000名即可凭此积分兑换对应的专属礼品。尊享礼遇一及礼遇二的礼品将根据持卡人达到活动条件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赠送,送完即止。您最终所获礼品将依据您所满足最高的礼遇条件而得。
8. 尊享礼遇一及尊享礼遇二不可同时参与。尊享礼遇三的抽奖说明:每月20日抽取每月1日至15日符合条件的客户,次月5日抽取上月16日至上月月底符合条件的客户。获奖结果将于抽取日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华夏信用卡官方网站公布,以上日期如遇节假日将顺延。
9. 尊享礼遇一及礼遇二的获奖且在排名内客户请在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凭所获积分登录华夏信用卡网站活动礼品兑换专区兑换活动礼品。逾期未兑换的客户,将默认为放弃礼品兑换权利,相应积分直接保留至持卡人账户中。
10. 计积分消费中的美元交易按照1:6.2比例计算。以下刷卡交易不计入计积分消费统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退款的交易、预授权交易;房地产类商户、各种机动车商户、航空器商户的消费、批发类商户的消费;电信、有线及其它付费;电视、水电等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的代缴、彩票、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学校、政府服务;其他政府贷款、慈善社会服务等其它非盈利事业的消费。
11. 此活动以账户为单位,同一持卡人多张符合条件的信用卡(主卡、附属卡)交易金额合并计算。汉莎卡持卡人不参与此次活动。
12. 礼品将于兑换结束后20天开始配送至持卡人的账单地址。如持卡人账单地址及其他账户信息有变动,请于活动结束前致电客服中心办理变更。逾期未更改或持卡人提供地址不详等因素有可能导致配送失败而造成损失。
13. 有关活动细则及获奖信息请详询客服中心热线400-66-95577。
14. 本活动适用于华夏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发行的有效信用卡。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账户信用卡、对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华夏信用卡章程》及《华夏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非正常交易及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即丧失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15. 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解释、调整本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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