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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用卡指南

天津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

浏览:61    日期:2017-03-22 16:25:00

天津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

 

一、天津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介绍 

津卡信用卡当期账单达100元(含)的持卡人,可在当期账单日之后,到期还款日前一个自然日的17:00之前(不含到期还款日),发送短信:一次性收手续费【ZFYC+期数+卡号后四位+分期金额】(如ZFYC031234100),分期收手续费【ZFFQ+期数+卡号后四位+分期金额】(如ZFFQ031234100)或致电天津银行24小时客服热线4006960296,申请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可申请的分期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18期、24期。

 

账单分期手续费提供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两种方式,其中分期收取每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分期每期手续费率,在分期后各期账单日逐期入账;一次性收取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分期手续费率,在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一次性入账。手续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各分期期数的分期手续费率收费标准如下:

 

分期期数

分期手续费

一次性收取

分期收取

3期

1.95%

0.7%/期

6期

3.9%

0.7%/期

9期

5.85%

0.7%/期

12期

7.8%

0.7%/期

18期

11.7%

0.7%/期

24期

15.6%

0.7%/期

36期

23.4%

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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