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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用卡指南

宁波银行信用卡循环利用利息

浏览:379    日期:2017-03-14 17:06:00

一、宁波银行信用卡循环利用利息介绍  

如您未能在账单规定的时间内还清上期应还全部金额或者逾期或者超限,则上期和本期的非预借现金交易均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透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利息从交易记账日起计算,直至还清账单中所列应还款全额。

 

二、宁波银行信用卡循环利用利息计算  

举例说明: 

李先生的账单日为每月18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7日;

4月18日银行为李先生打印的本期账单包括了他从3月19日至4月18日之间的所有交易账务;

本账单周期李先生仅有一笔消费—4月15日,消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李先生本期账单的“本期应还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

不同的还款情况下,李先生的循环利息分别为:

若李先生于5月7日前,全额还款1000元,则在5月7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 = 0 元。

若李先生于5月7日前,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5月18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 = 16.40 元

 

具体计算如下:

1000 元 × 0.05% × 22 天 (4 月15 日 - 5 月7 日 )

+ (1000 元 -100 元 ) × 0.05% × 12 天 (5 月7 日 - 5 月18 日 ) 

循环利息 = 16.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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