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申请
信用卡中心 >  银行公告 >  光大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调整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调整公告

      

尊敬的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客户: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为向您提供更为优质的用卡服务,我行自2014年3月20日起,将对信用卡“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包括账单分期和交易分期)的期数和费率进行调整,同时新增期限在30天内的账单分期业务。

  

  (一)调整“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的期数和费率

  信用卡“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包括账单分期和交易分期)的期数和费率调整如下,实际执行过程中,我行将根据客户的用卡及本行政策情况,在本费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期数

费率

1期

1.80%

2期

2.05%

3期

2.65%

4期

3.25%

5期

3.95%

6期

4.65%

7期

5.35%

8期

5.95%

9期

6.45%

10期

7.45%

11期

8.15%

12期

8.85%

13期

9.55%

14期

10.30%

15期

11.10%

16期

12.00%

17期

12.90%

18期

13.60%

19期

14.25%

20期

15.00%

21期

15.80%

22期

16.50%

23期

17.20%

24期

18.00%

  

  (二)新增期限在30天以内的分期业务

  期限在30天以内的分期业务,可分期天数为自最后应还款日后第1天起,最长为27天,分期结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和手续费。基准费率如下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行将根据客户的用卡及本行政策情况,在本费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可分期天数

  基准费率

5天内

0.35%

6-10天

0.65%

11-15天

0.95%

16-20天

1.20%

21-25天

1.50%

26-27天

1.65%

  

  2014年3月20日前已办理的“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将按原费率标准执行。目前,我行已开通3、6、9、12期“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并将陆续开通其余各期“IN时贷”账单分期和期限在30天以内的分期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调整,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看过该文章的网友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