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花旗信用卡持卡人:
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行将对花旗信用卡“最低还款额”的计算方式进行调整。
“最低还款额”由原来的
“当期账单中的刷卡消费额x 10%+全数的上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全数的分期付款每月应摊还款额+预借现金交易本金+全数的利息费用和其他费用”
调整为
“当期账单中的刷卡消费额x 5%+ 全数的上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全数的分期付款每月应摊还款额+预借现金交易本金+全数的利息费用和其他费用”
若您在 2015年10月19日至 2015年12月8日*的期间内曾产生刷卡消费或其他贷记交易且生成账单,那么2015年12月8日后的首个账单即按调整后的计算方式计算最低还款额。否则,2015年12月8日后的首个有刷卡消费或其他贷记交易的账单仍按原来的方式计算最低还款额,之后的账单则按调整后的方式计算最低还款额。
如果您对上述调整有任何意见与建议,请拨打花旗24 小时服务热线 400-821-1880 或800-830-1880(限中国大陆固话拨打),境外请拨打(+86)-(21)-3896-9500(花旗信用卡客户),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2015年 10月 19 日为我行系统调整时间,2015 年 12 月 8日为上述最低还款额调整的正式生效时间。
※本通知中英文如有不一致之处,请以中文为准。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