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行将对《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个人卡)额度提升条款细则》(以下简称“条款细则”)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条款细则自2016年4月5日起生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条款细则第 3 条中
“在临时额度的有效期内,持卡人无法申请账单分期、交易分期和现金分期。”
变更为
“在临时额度的有效期内,持卡人无法申请现金分期,持卡人申请账单分期或交易分期不受影响,具体可分期金额请参阅花旗银行账单分期/交易分期规则条款。”
变更后完整的条款细则请参见附录。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6 年 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