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监管要求,并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对现有《台州银行大唐信用卡章程》和《台州银行大唐信用卡领用合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台州银行信用卡章程》(以下简称“新《章程》”)及《台州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以下简称“新《领用合约》”),现予以公布。新《章程》及新《领用合约》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行此前及此后发行的台州银行信用卡均适用新《章程》及新《领用合约》。
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与厚爱。
特此公告。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