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客户: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为向您提供更为优质的用卡服务,我行自2017年2月24日起,针对信用卡“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包括账单分期和交易分期),开通手续费分期等额支付功能,具体变更内容及条款请详见 《“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协议》 和 《“IN时贷”交易分期业务协议》 ,具体内容如下:
1、 新增手续费分期等额支付方式分期期数:3期、6期、9期和12期。
2、分期等额支付手续费方式办理渠道:开通互联网渠道手机微信(xyk_cebbank)、“阳光惠生活”APP(仅支持账单分期)、光大信用卡地带。
3、 新增手续费分期等额支付方式收费标准如下:
分期期数 |
基准费率(每期) |
3期(月) |
0.90% |
6期(月) |
0.82% |
9期(月) |
0.80% |
12期(月) |
0.80% |
注:在实际执行以上费率的过程中,我行将根据您的用卡情况及本行政策,在本费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 40%。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