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自2018年6月1日起,我行南航明珠信用卡(精英版)年费政策有如下更新:
原南航明珠白金信用卡(精英版)主卡/附属卡年费680元/年,“首年免年费,消费满3次或任意消费满5,000元即可减免次年年费“政策将修改为:
(1)2018年6月1日(以客户发卡时间为准)起办卡的客户:主卡/附属卡收取200元/年的年费,无年费减免政策;
(2)2018年5月31日(以客户发卡时间为准)前办卡的客户: 2018年6月1日起,主卡/附属卡年费周期内消费总额满20000元,免次年年费,否则将收取200元的年费,以此类推。具体如下:
①发卡月份是在1月-5月的客户,新的年费政策执行后,若客户在年费周期内消费总额未满20000元,则首次收取年费时间为2020年相应月份;
②发卡月份是在6月-12月的客户,新的年费政策执行后,若客户在年费周期内消费总额未满20000元,则首次收取年费时间为2019年相应月份。
具体年费收取标准如下:
客户发卡时间 | 年费收取标准 |
1月1日-1月31日 | 2018年、2019年仍按照旧年费政策执行; |
2020年: 2020年1月账单日前主卡/附属卡消费总额满20000元,则不收取次年年费,如否,需收取200元年费,以此类推。 | |
2月1日-2月28/29日 | 2018年、2019年仍按照旧年费政策执行; |
2020年: 2020年2月账单日前主卡/附属卡消费总额满20000元,则不收取次年年费,如否,需收取200元年费,以此类推。 | |
3月1日-3月31日 | 2018年、2019年仍按照旧年费政策执行; |
2020年: 2020年3月账单日前主卡/附属卡消费总额满20000元,则不收取次年年费,如否,需收取200元年费,以此类推。 | |
4月1日-4月30日 | 2018年、2019年仍按照旧年费政策执行; |
2020年:2020年4月账单日前主卡/附属卡消费总额满20000元,则不收取次年年费,如否,需收取200元年费,以此类推。 | |
5月1日-5月31日 | 2018年、2019年仍按照旧年费政策执行; |
2020年: 2020年5月账单日前主卡/附属卡消费总额满20000元,则不收取次年年费,如否,需收取200元年费,以此类推。 | |
6月1日-6月30日 | 2018年仍按照旧年费政策执行; |
2019年:2019年6月账单日前主卡/附属卡消费总额满20000元,则不收取次年年费,如否,需收取200元年费,以此类推。。 | |
7月1日-7月31日 | 2018年仍按照旧年费政策执行; |
2019年:2018年7月账单日前主卡/附属卡消费总额满20000元,则不收取次年年费,如否,需收取200元年费,以此类推。 | |
8月1日-8月31日 | 2018年仍按照旧年费政策执行; |
2019年:2019年8月账单日前主卡/附属卡消费总额满20000元,则不收取次年年费,如否,需收取200元年费,以此类推。 | |
9月1日-9月30日 | 2018年仍按照旧年费政策执行; |
2019年:2019年9月账单日前主卡/附属卡消费总额满20000元,则不收取次年年费,如否,需收取200元年费,以此类推。 | |
10月1日-10月31日 | 2018年仍按照旧年费政策执行; |
2019年:2019年10月账单日前主卡/附属卡消费总额满20000元,则不收取次年年费,如否,需收取200元年费,以此类推。 | |
11月1日-11月30日 | 2018年仍按照旧年费政策执行; |
2019年:2019年11月账单日前主卡/附属卡消费总额满20000元,则不收取次年年费,如否,需收取200元年费,以此类推。 | |
12月1日-12月30日 | 2018年仍按照旧年费政策执行; |
2019年:2019年12月账单日前主卡/附属卡消费总额满20000元,则不收取次年年费,如否,需收取200元年费,以此类推。 |
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感谢您对广州银行信用卡的支持。
特此公告!
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