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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银行信用卡车险保费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第三条更新的公告

      

尊敬的平安银行信用卡客户:

  为满足客户需求,提升车险保费分期业务客户体验,我行对《平安银行信用卡车险保费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第三条进行更新。具体如下:

  更新前规则

  更新后规则

  第三条  申请车险保费分期付款,分期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持卡人只能对该笔保费交易的全额申请分期,不可选择对此笔交易中的部分金额申请分期。

  

  第三条  申请车险保费分期付款,分期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若某笔车险保费在10000元以内,则持卡人只能对该笔保费交易的全额申请分期,不可选择对此笔交易中的部分金额申请分期;若某笔车险保费超过10000元,则分期总金额即为10000元。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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