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持卡人:
自2011年1月1日起,本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手续费做如下调整:
1、 手续费计收方式提供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两种模式。
2、 1期产品的费率统一调整为1%,1期以上的费率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 本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旧申请表的申请,新的申请表需客户自行通过本行网站“信用卡现金分期下载”功能下载。
2、 在手续费分期收取的模式下,客户如申请提前还款,本行将在持卡人账户内一次性扣收尚未偿还的本金及未缴纳的剩余期数的全部手续费。
河北银行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