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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信用卡服务收费项目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我行调整“信用卡滞纳金”为“信用卡违约金”,收费标准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人民币10元,最高人民币500元。请详询我行24小时客服热线:96558或40060-96558。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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