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推动我行信用卡业务发展,我行拟对信用卡业务相关收费予以调整。现将具体收费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收费名称 | 服务内容 | 调整前标准 | 调整后标准 |
违约金 | 持卡人未按约定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最低还款额 | 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5元,最高300元。 | 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人民币10元。 |
取现(含转账,下同)手续费 | 为持卡人提供取现服务 | 1、提取现金手续费:按预借金额的1%收取,跨行业务另加2元,最低3元,最高50元。汽车分期卡溢缴款跨行取现每笔2元。 2、转账手续费:按转账金额(含溢缴款)的0.5%收取,跨行业务另加2元,最低3元,最高50元。 3、境外ATM取款手续费:按预借金额的1%收取,最低10元,最高100元。 | 透支取现按预借现金金额的1%收取,最低人民币10元/笔;大额分期卡跨行溢缴款取现按人民币2元/笔收取。普通信用卡溢缴款取现不收取手续费。 |
账单分期手续费 | 持卡人办理账单分期付款业务 | 3期:0.8%/期 6期:0.7%/期 9期:0.7%/期 12期:0.7%/期 18期:0.72%/期 | 3期:0.94%/期 6期:0.83%/期 9期:0.79%/期 12期:0.77%/期 18期:0.75%/期 24期:0.74%/期 |
备注:大额分期卡包括汽车分期卡、车位分期卡、装修分期卡、乐分卡等无消费功能的专项分期卡。
上述调整定价计划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如有疑问,请详询我行客服电话:95398。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