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信用卡客户: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行将近期对信用卡业务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信用卡到期还款日调整为账单日后第20天,调整后最长免息期限变更为51天。
二、我行信用卡消费、账单、现金分期继续执行前期优惠费率:消费、账单分期每期手续费为0.5%;现金分期每期手续费为0.7%。
本次调整于2019年5月生效。如有疑问,请详询贵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96655,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地支持!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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