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申请
信用卡中心 >  银行公告 >  交通银行 >  关于调整交通银行太平洋东方航空信用卡积分兑换规则的公告

关于调整交通银行太平洋东方航空信用卡积分兑换规则的公告

      

尊敬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东方航空信用卡持卡人:

  为使我行积分业务合规稳步发展,我行将对交通银行太平洋东方航空信用卡(含金卡、普卡、白金卡,以下简称‘东航卡’)的积分兑换规则进行部分调整,东航卡累积的交通银行积分每月仍自动兑换为东航‘东方万里行’积分,在保持兑换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本次调整持卡人每自然月可兑换的交通银行积分限额,同时新增每自然年可兑换的交通银行积分限额,详细调整内容如下:

  一、自2019年8月1日起,每月积分兑换上限统一调整为3万交通银行积分。即:持卡人在2019年8月1日前累积的交通银行积分不受本次兑换规则调整的影响,2019年8月1日起每自然月累积的积分,将在次月按照每月兑换上限3万交通银行积分进行自动兑换,超出每月积分兑换上限的积分系统自动清零。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增加每自然年积分兑换上限30万交通银行积分。即:持卡人每年累计兑换的交通银行积分最高为30万交通银行积分,如持卡人累计兑换的交通银行积分已达30万,后续累积的交通银行积分将不再兑换,系统自动清零。

  调整后兑换规则如下:

东航卡等级 积分兑换比例 (保持不变) 每月积分兑换上限 (自2019年8月1日起生效) 每年积分兑换上限 (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普卡 每15个交通银行积分兑换1‘东方万里行’积分 3万交通银行积分 30万交通银行积分
金卡 每12个交通银行积分兑换1‘东方万里行’积分 3万交通银行积分 30万交通银行积分
白金卡 每10个交通银行积分兑换1‘东方万里行’积分 3万交通银行积分 30万交通银行积分

  如您对本次调整内容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东航卡,可向我行提出销户申请,我行将按规定为您办理销户手续;如您在2019年8月1日前未提出销户申请,即视为您同意接受上述东航卡积分兑换规则调整。

  上述变更若有其他渠道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文宣品等)与此版本不一致,均以此公告版本为准。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关于该卡的任何问题,请致电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889-3888进行咨询。希望您继续支持交通银行及交通银行信用卡,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能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懈努力!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看过该文章的网友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