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适应当前信用卡业务发展需要,提升我行信用卡服务水平,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制定了新版《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2020年版)》《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2020年版)》《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存贷合一卡领用合约(2020年版)》《中国光大银行准贷记卡领用合约(2020年版)》。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以上新版章程及领用合约将于2020年10月10日起正式实施,原版《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章程(2019年版)》《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存贷合一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中国光大银行准贷记卡领用合约(2019年版)》同时废止。
二、我行在2020年10月10日之前发行的所有信用卡和2020年10月10日之后发行的信用卡均适用新版章程及领用合约。如您对本次更新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光大银行信用卡,应在2020年10月10日前停止使用信用卡并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即视为同意遵守新版章程及领用合约的约定。
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与厚爱!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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