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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大银行新增信用卡消费总额分期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光大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光大银行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为了给您提供个性化的分期服务,全面提升用卡体验,我行拟新增信用卡消费总额分期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

消费总额分期业务是光大银行为您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您可以针对已出账单和未出账单(入账交易)中人民币刷卡消费总额办理分期。可选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18期和24期(每期为一个月),分期成功后将收取一定手续费,可选手续费支付方式有一次性支付或分期等额支付。

   二、收费标准

消费总额分期业务基准费率

期数

基准费率

一次性支付

手续费率

分期等额支付

手续费率

3期

2.90%

0.95%

6期

4.90%

0.84%

9期

6.90%

0.82%

12

9.00%

0.80%

18期

13.60%

0.87%

24

18.00%

0.90%

  注:(1)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行将根据持卡人的分期期数、客户资信及本行政策在本费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浮动区间为每期0%-1.5%。

  (2)消费总额分期业务折算年化基准费率区间为:0%-21%,分期年化费率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的内部收益率,因客户选择办理的分期产品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提前还款、合作商户等不同情况而有差异。

  如您要对已成功办理的消费总额分期业务提前清偿未还的款项,您须一次性还清未偿还的本金,并致电我行信用卡中心客户服务热线95595进行办理,同时您需缴纳剩余未结转本金的2%-5%(视持卡人资质及提前还款期数等因素进行上下浮动,具体费率以申请时为准)作为提前还款手续费

   三、办理渠道

  目前支持的渠道包括阳光惠生活APP和信用卡地带(手机版),您可通过首页分期服务进入消费总额分期办理页面。办理时间为账单日次日至当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每日0:00-00:30期间无法办理)。

   四、开通时间

  2021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

  更多条款请您阅读《消费总额分期业务协议》。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95咨询。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与厚爱!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消费总额分期业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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