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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生通宝分期信用卡部分产品功能权益及收费标准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民生通宝分期信用卡客户:

  为向广大持卡人提供更优质的金融功能及增值服务,我卡中心就民生通宝分期信用卡产品部分功能权益及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详情如下:

  一.增加增值服务项目并开放消费赠送积分功能

  为更好地服务持卡人,即日起我中心将参考民生标准信用卡向对应级别的民生通宝分期信用卡提供增值服务(通宝分期白金信用卡比照民生标准白金信用卡提供增值服务)。同时,民生通宝分期信用卡将依照我中心通行的积分计划规则开放积分累积及兑换功能,积分业务细则请查阅民生信用卡网站相关页面。

  二.调整民生通宝分期信用卡刷卡消费日手续费率并开展优惠活动

  自2012年6月1日起,通宝分期信用卡刷卡消费分期日手续费率定价由现行的0.36‰调整为0.42‰,为回馈广大持卡人,2012年8月31日前,民生通宝分期信用卡开展刷卡消费分期手续费的优惠活动,日手续费率仍按0.36‰执行。

  三.调整民生通宝分期白金信用卡年费

  自2012年6月1日起申请通宝分期白金信用卡(以我卡中心总部收到申请件的时间为准),其主卡年费调整为600元/年,附属卡年费调整为300元/年。已持卡客户(包括已持卡客户的换卡及挂失换卡)持卡当年执行现行年费政策不变,次年年费将依照新标准收取。

  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国民生银行民生信用卡章程》、《民生通宝分期信用卡领用合约》之规定,特进行公告,公告期为45个自然日,公告期满后生效并开始执行。如您在公告期内不同意本次《关于通宝分期信用卡产品功能及收费标准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变更内容,有权致电我行客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用卡销户(通宝分期卡账户)。如您在公告期届满前未成功办理信用卡销户,则视为接受本次《公告》的变更内容,我行将自公告期届满之日按照变更后的《公告》为您提供服务。为了维护您的自身权益,请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全文,如您在阅读时需要我行进行说明,请及时致电我行客服人员咨询,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民生信用卡产品的信赖与支持!由于上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必将竭诚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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