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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新增自选分期业务协议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适应当前信用卡业务发展需要,提升我行分期业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制定了《自选分期业务协议(2022年1月版)》(以下统称“本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协议将于2022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

  二、2022年1月20日之前已开通的自选分期业务和2022年1月20日之后开通的自选分期业务均适用本协议。如您对本协议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开通自选分期业务,请在2022年2月20日前关闭自选分期业务并按本协议规定全额还款,关闭渠道包括阳光惠生活APP、光大银行APP、95595客服热线、光大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否则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与厚爱!

  特此公告。

  附件:《自选分期业务协议(2022年1月版)》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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