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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内蒙古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信用卡业务的关注,为提供更优质的用卡服务,自2022年3月30日起,我行信用卡积分规则将作如下调整:

  一、按照客户卡种等级设定月累计上限

  普卡  月累计积分上限为3万分

  金卡  月累计积分上限为5万分

  白金卡    月累计积分上限为20万分

  二、取消部分商户交易积分累计,具体商户类别码如下:

商户类别码

商户类别名称

1520

住宅与商业地产开发住宅与商

1771

建设工程

7013

房产代理

5933

典当、拍卖

6010

金融机构-人工现金支付

6011

金融机构-自动现金支付

6012

金融机构-商品和服务

6015

金融机构 —还款类

6051

非金融机构提供的类服务

6211

证券公司-经纪人和销商

6300

保险 代理

6400

云闪付 APP 辅助类 业务

6500

贷记业务转账

6761

二维码 转账

9498

信用卡还款

4900

公共事业(电力、煤气自来水清洁服务)

8211

中小学校

8220

普通高校

8241

函授学校(成人教育) 函授学校(成人教育)

8244

商业和文秘学校

8249

职业技能培训

8351

学前教育

8299

其他学校和教育服务

8011

其他医疗机构

8021

牙科 诊所

8031

眼科 医生

8042

按摩医生

8049

手足病医生

8050

医疗护理和看服务

8062

医院

8071

医学检验与牙科设备服务

8099

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8041

按摩医生

8641

社会团体与行业协会

8651

政府机构

8661

宗教组织

8699

未列入其他代码的会员组织

8398

社会福利与公益慈善组织

9211

法庭费用

9222

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款

9223

保释金

9311

纳税

9400

使领馆收费

9399

未列入其他代码的政府服务

  三、因持卡人原因卡片被“冻结”、“逾期停卡”或者持卡人自己申请“销户”,持卡人将丧失兑换积分资格,原有已获得的积分将被扣除。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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