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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卡分期业务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信用卡的支持!为向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多样化的分期理财需求,我行将于2012年8月15日起,对部分信用卡分期业务收费标准做如下调整:

分期类型调整后价格
期数价格
账单分期180.62%
240.60%
消费分期180.75%
灵用金120.75%
180.75%
240.70%
单笔保费分期65.00%
126.00%

  2012年8月14日前已办理成功的分期业务不受本次调整影响。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95511转2、白金至尊服务专线4008895511咨询。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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