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银行为回馈信用卡持卡人,特推出汉口银行九通信用卡积分奖励细则,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1. 本细则适用于汉口银行发行的九通信用卡(卡产品种类详见附表1),不包含专项分期卡,新增卡产品以官网产品介绍公告为准。
2.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冻结或止付、信用卡逾期超过30天、涉嫌套现、欺诈、骗取积分行为、涉及案件、未按时偿还汉口银行其他信用卡账户欠款、违反《汉口银行九通信用卡领用合约》或营销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汉口银行有权取消其获得及兑换积分奖励的资格,同时对于涉嫌套现、欺诈、骗取积分、涉及案件的持卡人,汉口银行将予以扣减相应积分;持卡人自行申请信用卡销户时,账户内所余积分于销户当日清零,无法再进行积分获得及兑换。
3. 如上述情形得到有效处理且信用卡恢复正常状态,经汉口银行同意后方可恢复积分获得及兑换资格。
二、积分计算规则
1. 参与对象为汉口银行九通信用卡标准卡主卡持卡人,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在主卡中。
2. 积分的有效期:永久有效
3. 使用有效的九通信用卡在餐饮、宾馆等线下商户的有效刷卡消费每人民币1元可获得1分,白金级以上九通信用卡享双倍积分;支付宝、云闪付、微信等线上有效消费每人民币5元可获得1分。单笔消费金额按元位取整计算积分。消费金额所产生的积分在银行记账日的次日生效。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退还原刷卡消费款项的,我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原先赠送的相应积分。
4. 如信用卡销户,账户内所余积分于销户当日清零。
5. 积分不可转赠其他持卡人,同一持卡人名下不同信用卡账户积分不可流转或合并。
6. 如因持卡人卡片遗失、损毁后申请补卡导致持卡人账户状态异常的,新卡激活之日起原卡对应账户所得积分可正常使用。
7. 对于以下费用和交易不计算积分:
(1)信用卡取现及溢缴款领回、存(还)款、转账、账单分期
(2)信用卡年费、预借现金手续费、分期手续费、滞纳金等各类手续费和各类利息
(3)银联批发类、能源类等商户交易不予计算积分,详见附表2。
(4)持卡人所交易的商户违反中国银联相关银行卡受理机具参数设置规范,持卡人在该商户的交易将不予计算积分。对于因商户POS机未按规定行业分类设置造成持卡人积分累计的,我行将从持卡人已累计的积分中扣减相应积分。
(5)持卡人存在将信用卡使用在非个人消费领域,或将信用卡出租、转借、交由他人使用,或涉嫌利用虚假交易等违反《汉口银行九通信用卡领用合约》、本积分奖励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不予计算积分。
(6)汉口银行另行指定的其他项目。
三、积分的查询
持卡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知积分累积情况:
1.登录汉口银行网上银行,进入信用卡-积分管理,可查询当前积分
2.搜索关注“汉口银行九通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精彩推荐-积分商城查询当前积分
3.汉口银行手机银行APP-信用卡-我的积分
4.致电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60-96558,选择-1[个人客户]-2[积分]-6[查询]即可查询当前积分
5.每期信用卡对账单将显示截至账单日的积分余额
四、积分换礼细则
1. 积分性质:信用卡积分仅适用于汉口银行信用卡积分商城及汉口银行指定兑换范围,在兑换取得回馈项目前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
2. 兑换申请一经提交,恕不接受更改或撤销。
3. 所兑换的积分礼品如有质量、售后等问题,客户可拨打礼品页面显示的供应商客服电话进行换货处理,如所换货品短缺,在与供应商协商退货完成后可退还相应积分。
4. 我行不另行提供积分兑换的产品或服务发票。
5. 我行与积分礼品供应商之间无合伙、代理、经销关系,积分活动涉及的礼品、礼券及服务均由供应商直接提供,涉及礼品质量和使用的相关售后问题可通过积分商城商户电话咨询供应商。
6. 礼券请在券面标明的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汉口银行或礼券供应商均不受理退回或调换请求。
7. 礼品页面宣传中展示的产品图片、尺寸、材质以及性能指标等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五、修改及终止
1.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汉口银行保留根据需要取消本细则或增删、修订本细则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积分获取及兑换资格、积分折算比例等)。
2.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汉口银行九通信用卡积分细则如有调整,以汉口银行通过相关渠道公告为准(相关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账单、网站、电话语音及分支行网点等)。
3. 该公告2022年11月15日起生效。如有异议,持卡人可在公告载明生效日期前通过客服热线反馈意见,否则视为持卡人同意该等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对持卡人具有法律效力。
汉口银行信用卡部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