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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资金用途管控的公告

      

尊敬的宁波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为营造良好的用卡环境,保障您信用卡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行进一步加强对信用卡资金用途的管控,具体如下:

  一、信用卡不得用于房地产交易,如购买房产、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车位、缴纳房地产税费等。

  二、信用卡不得用于投资理财、偿还贷款、购买非消费型保险等。

  三、信用卡不得用于生产经营、购买彩票或赌博等。

  四、严禁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或虚假交易使用信用卡套取现金。

  五、严禁使用信用卡进行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为进一步防范信用卡成为电信诈骗资金通道,我行将加强信用卡溢缴款(溢缴款是指信用卡还款时多存入的资金或者存放在信用卡账户中的自有资金)管理,在满足持卡人合理消费需求前提下,设定信用卡溢缴款转入限额和交易限额。

  六、严禁将信用卡出租、出借、出售。

  我行信用卡持卡人正常消费交易不受影响,可正常享受我行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和优惠活动。如您使用我行信用卡在非消费领域交易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可能会导致交易失败,我行将采取包括调低授信额度、止付、冻结、中止信用卡业务、限制非柜面业务等一项或多项风险管理措施。

  为保证您正常使用我行信用卡,请您规范用卡、合理消费,妥善保管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的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发票、收据、购买凭证等,以便配合我行进行核实。

  特此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帮助,敬请致电宁波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4000095574。

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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