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副楼)
电话:0875-2207330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保山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在对原市、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清理、撤销之后,于2003年3月批准成立的全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专职管理与运作机构,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㈠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㈡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㈢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㈤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㈥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㈦承办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保山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附楼>
邮政编码:530500
电话:0875-2207330(办公室) 2207466(业务咨询)
各区县公积金业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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