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缴存基数
2016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实行年薪制的职工或工资收入超过在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能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额度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手续
伊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伊犁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与启封手续
伊犁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伊犁住房公积金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伊犁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手续
伊犁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手续
缴存地点
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伊宁市开发区吉林路759号
办公室 电话:8196013
联系电话:2095161 传真:2095009
伊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及电话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