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有效身份和居住证明;
4.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不低于政策规定比例;
5.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
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7.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8.没有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贷款材料
烟台一手房贷款材料:
1.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4份;
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复印件1份;
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
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
7.银行信用报告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
烟台二手房贷款材料
烟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
2.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通过的贷款,市中心由借款人持 “委托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借款合同等),分支机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前去办理相关手续;
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提示:购买商品房期房的,借款人需要先备案;购买现房的,需要房产证办出来;购买二手房的,需要借款人配合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
4.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
注意:
1.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职工向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区内职工购买六区内二手房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六区包括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福山区和开发区);
贷款还款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