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得高于12%;特别困难的单位可以暂时低于5%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最低不得低于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
2.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工会讨论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以按基本生活费计算,需要单位提交相关证明。
3.新录用的职工从发放工资的当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
4.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或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缴存额度
2014年缴存额度:最低额度:118元;最高额度:1703元(只作参考)
缴存地点
海拉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海拉尔区和平大街6号
海拉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处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