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1、借款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本地、异地缴交时间合并计算);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有配偶的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其他债务;
5、缴存职工的父母、子女购房,本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属异地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或本地现房抵押贷款)。
6、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7、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借款人购买的房屋须为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未经政府批准的“小产权房”不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列。
潜江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或者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本人或者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
3、《潜江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进行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商品房:购买住房的出具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潜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详情
贷款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借款人向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供资料。
步骤二:
签订合同 借款人与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
步骤三:
办理抵(质)押手续:申请质押贷款的,办理住房公积金余额担保手续;申请现房抵押、期房抵押贷款的,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步骤四:
发放贷款:借款人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借据,开设还款专户,受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的委托通知书发放贷款。
贷款还款
贷款实行按月分期还款方式(等额本息均还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