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
2016年沧州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5%至12%缴交。
缴存基数
沧州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1)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其中市区、黄骅市、任丘市、青县、沧县:1590元;渤海新区(含中捷、南大港、临港)、泊头市、河间市、吴桥县、肃宁县:1480元;海兴县、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南皮县、东光县、献县:1380元。
(2)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1796元。
缴存额度
2016年度公积金缴存额为:
1.其中市区、黄骅市、任丘市、青县、沧县:79.5元≤2016年度缴存额≤1416元;
2.渤海新区(含中捷、南大港、临港)、泊头市、河间市、吴桥县、肃宁县:74元≤2016年度缴存额≤1416元;
3.海兴县、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南皮县、东光县、献县:69元≤2016年度缴存额≤1416元。
缴存手续
公积金缴存手续:
沧州公积金缴存手续
沧州公积金补缴手续
沧州公积金比例调整手续
沧州公积金变更手续
沧州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手续
沧州公积金异地转入手续
温馨提示: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
缴存地点
沧州各区县市的公积金服务中心
沧州公积金各区县网点地址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