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根据职工本人的月工资基数乘以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月工资基数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当月工资为月工资基数。,月缴存基数上限不能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额度
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职工本人的2015年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之和
缴存地点
山南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乃东县
邮编:856000
电话:0893—7821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