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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1-01-18 15:25:42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3、在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秦皇岛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

秦皇岛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条件

秦皇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贷款材料

一手房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4份);

2、配偶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3、双方户口本(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5、首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6、购房合同原件。

二手房:

秦皇岛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异地贷款:

秦皇岛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材料

贷款流程

步骤一:

贷款咨询: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部门详细咨询了解购房的种类、贷款发放对象、贷款额度等有关政策,并填写《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相关资料。

步骤二:

等待通知: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发一式三联委托放款通知单(中心信贷部门留存一份,中心会计部门留存一份,受托银行留存一份),中心会计部门据此向受托银行出具拨款通知单,将款项拨到委托贷款基金户。

步骤三:

签订合同:贷款审批和银行贷款审查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步骤四:

银行放款:借款合同生效后,由受托银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在受托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银行留存10%的保证金后将剩余资金划入开发商结算帐户。

贷款还款

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人须按合同约定,每月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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