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
目前烟台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低于6%,不能高于12%。
缴存基数
烟台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2017年度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16055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1640元;市直及其它县市区均为1810元。
缴存额度
公积金缴存额为:
98.4元≤2015年度缴存额≤1926.6元
缴存手续
公积金缴存:
烟台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缴存办理指南
烟台新增个人账户缴存办理指南
烟台其他缴存类办理指南
温馨提示: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
缴存地点
公积金缴存地点:
烟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南大街111号
征收管理科:6669262 6669261
烟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及电话一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