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
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平顶山各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但均不能高于12%,个人与单位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且为整数;市本级财政供给人员的缴交比例统一为12%
缴存基数
2017年平顶山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7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1553元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
市区、舞钢市、石龙区为1600元;宝丰县、郏县为1450元;叶县、鲁山县为1300元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全额应发月工资的平均数(全额应发工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等)。
2014年度缴存基数最高不应超过平顶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即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0623元);最低不应低于上一年度即2013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区、舞钢市、石龙区为1240元,宝丰县、郏县为1100元,鲁山县、叶县为960元)。
缴存额度
2017年许昌公积金缴存额度(单位+个人):最低额度:市区、舞钢市、石龙区为160元;宝丰县、郏县为145元;叶县、鲁山县为130元;最高额度:2767.92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手续
平顶山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手续
平顶山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手续
平顶山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平顶山公积金缴存账户封存与启封
平顶山单位公积金缴存帐户合并手续
平顶山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手续
平顶山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缴存地点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纬二路东段
咨询电话:
服务大厅 2667705、2667709
平煤分中心 2726498
舞钢管理部 8162088
钢司管理部 8183920
郏县管理部 5152833
鲁山管理部 5858866
宝丰管理部 6515631
叶县管理部 808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