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申请
首页 >  公积金资讯 >  贵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费用实施细则

贵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费用实施细则

2021-01-18 15:25:42

  贵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哪些条件?材料有哪些?小编为您介绍贵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费用实施细则有关的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提取条件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3)职工本人及配偶从未使用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办理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提取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所需资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相关婚姻证明原件。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直管公房的,应提供《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享受公租房补贴的还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存折。

(4)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由贵阳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

注:以上所需资料时效为三个月。

三、提取申请次(套)数

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每年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次年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同时应按规定重新提供相关所需资料。

四、提取金额

职工因租住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租住公租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申请时12个月内实际已支付的租金金额;

(2)租住商品住房的不得高于贵阳市住建部门公布的每平方米住房租金市场指导平均价乘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年房屋租金金额。

关注 用卡申卡小顾问 cardbaobao2  公众号 ,获取更多放水资讯,学习更多提额秘方。


卡宝宝公众号 卡宝宝小程序
看过该文章的网友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