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房公积金可以缓交吗?哈尔滨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因严重亏损、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可以申请降低缴费吗?哈尔滨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因严重亏损、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可以申请降低缴费比例吗?本文为你解答。
根据《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黑建金[2016]4号)和《关于严格执行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有关通知》(哈公积金发[2016]27号)的规定: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按照企业缴存意愿,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办事处受理审核,报中心批准后实施。分中心所辖的缴存单位由分中心批准后实施。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凭会议决议和申请,由办事处受理,经中心审核后,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实施。分中心所辖的缴存单位由分中心审核。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限至2018年4月30日,期限届满后仍需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报批手续。待企业经济效益转好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