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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及要求
单位因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
提交材料
(一)单位申请函一份;
(二)《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三)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上级部门批准文件;②工商、税务管理部门注销证明;③法院判决裁定书;④其他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单位办理销户手续前,职工个人账户必须已完成销户或集中封存,单位应处于缴存人数为零,金额为零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