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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

2021-01-18 15:25:42

  如今在职的职工基本上都有公司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那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如何提取公积金呢?小编为您介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有关的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办理条件: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4、办理时需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5、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2、提交材料

携带好相应的材料到办理部门提交材料

3、中心审核

政府部门审核提交的材料

4、领取公积金

通过审核后,领取公积金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君竹路75号建设银行2楼

福州公积金中心地址一览(附办公时间+交通指南)

联系电话:

0591-12329

备注:

1、如职工已入职新单位的,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2、个人账户应由单位经办先至承办银行办理“封存”手续后方可申请提取。3、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用 A4 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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