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宝宝网为您提供镇江市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关的信息,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镇江市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购买自住商品房
1.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付款发票
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已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3.房屋共有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注:房屋共有人为配偶或直系亲属(限父母与子女)
4.提取人身份证
5.公积金有效凭证
购买公有住房
1.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单位(收款单位)的收款收据;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和售房款纳入专户管理的收款收据
3.房屋共有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注:房屋共有人为配偶或直系亲属(限父母与子女)
4.提取人身份证
5.公积金有效凭证
购买二手房
1.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
3.房屋共有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注:房屋共有人为配偶或直系亲属(限父母与子女)
4.提取人身份证
5.公积金有效凭证
大修自有住房
1.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
4.乡级以上规划或建设部门颁发的大修报勘证明,无法提供报勘证明的,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需要大修危房的鉴定报告(由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出具)
5.房屋共有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注:房屋共有人为配偶或直系亲属(限父母与子女)
6.提取人身份证
7.公积金有效凭证
5.翻建自住住房
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
1.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房产信息查询证明(无房证明)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3.家庭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一人户家庭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二人户家庭提供结婚证、户口簿;三人及三人以上户提供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注:限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与子女)
4.提取人身份证
5.公积金有效凭证
建造自住住房
1.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房屋所有权证》,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尚未领取《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用地许可文件
4.支付费用发票(收据)
5.本人或配偶的建造地户籍证明
6.房屋共有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注:房屋共有人为配偶或直系亲属(限父母与子女)
7.提取人身份证
8.公积金有效凭证
按年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1.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4.公积金有效凭证
按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3.贷款合同
4.贷款银行或公积金中心盖章确认的近期1年还款明细
5.《镇江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联系函》
6.提取人身份证
7.公积金有效凭证
拆迁购买自住住房
1.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购房款超过拆迁款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书》、具备网上备案登记号的《购房协议》、付款发票或拆迁结算单据申请办理
购房款未超过拆迁款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书》、具备网上备案登记号的《购房协议》申请办理
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凭《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书》申请办理
无产权证、无备案号但事实入住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书》、安置结算单、贴补房屋面积的付款发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水电费卡、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申请办理
3.房屋共有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注:房屋共有人为配偶或直系亲属(限父母与子女)
4.提取人身份证
5.公积金有效凭证
温馨提示
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由职工本人或配偶办理,配偶代办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确有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委托所在单位代办,须提供单位代办证明(点击下载)、委托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