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上限:
2017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上限为17094元/月,凡月工资收入超过17094元的职工,按17094元的工资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低于17094元的职工,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工资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行政单位公务交通补贴不能列入工资基数计算。
缴存基数下限:
一类区为1570元/月,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
二类区为1400元/月,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
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由单位自行确定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
缴存证明
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分中心、管理部缴存业务柜台,由初审柜员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其他缴存业务办理指南:
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公积金托管流程
公积金账户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