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申请
首页 >  信用卡中心 >  信用卡资讯 >  “卡骗”咋对付法官来支招

“卡骗”咋对付法官来支招

      

 

      银行卡被克隆遭盗刷,她告赢了银行;信用卡透支1万多元,银行屡次催讨不成,他被判了刑;排在前面的马大哈,将银行卡落在自动取款机上,他冒领6000元,被法院判了刑……

 

  信用卡诈骗案件显著增长,如何注意、应对信用卡诈骗带来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克隆卡

 

  银行卡被“克隆”银行需担责

 

  四川籍外来工罗女士,来泉州打工多年,手头略有积蓄。

 

  2008年7月,罗女士在邮政储蓄银行开设了一个活期储蓄账号,同时办理银行卡一张。

 

  去年6月7日,罗女士突然收到短信提醒,显示为自己的银行账户,被转出近7万元。而当时罗女士并没有丢失银行卡,也未转账取款。

 

  到银行一查,才知道她的银行卡被克隆了,对方利用克隆卡,将存款盗刷。罗女士一纸诉状,将邮政储蓄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罗女士存款69650元。

 

  法官提示:之所以判处银行担责,经办法官介绍,为存款人保密,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是商业银行的法定义务。商业银行的保密义务,不仅是指银行对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也包括为到银行办理交易的储户,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的环境。

 

  在银行卡被克隆盗刷的案件中,银行应当承担不少于50%的责任,如果持卡人对卡被伪造有过错的,银行可以减轻责任。

 

  【关键词】恶意透支 落网了 却不知此举犯罪

 

  晋江男子王某,2009年2月,向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

 

  2009年3月至2010年7月间,王某持该卡消费,透支本金累计人民币17992.19元,超过还款期限后,银行多次向王某催收还款均未果。

 

  今年7月,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落网。归案后,他称,自己患有严重疾病,家中实在困难,拿不出钱,“更不知道这是犯罪的事儿”。

 

  法官提示:“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案例中最常见的犯罪类型。”丰泽法院一经办法官说。超出还款期限,银行两次催讨,且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便可认为是非法占有、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该法官介绍,信用卡恶意透支现象频发,银行也有反省的余地。比如,银行为拓展客户群,内部相关员工,都有任务(发卡)量压力,一些从业人员,发卡比较随意,把关不严,不少还款能力较弱的群体,也被强行圈入信用卡使用范围。

 

  【关键词】冒用信用卡 盗取六千 被罚两万

 

  廖某今年25岁,三明人,不久前来泉州打工。今年8月13日晚8时许,廖某在自动取款机前,见排在前面的周某,将银行卡忘在取款机内,他见后冒用该银行卡,分两次取出人民币6000元。

 

  周某收到银行手机取款短信通知后,立即返回现场并报警。近日,丰泽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廖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提示:“这可不是捡便宜,是欺骗银行、窃取他人金钱的犯罪行为”,丰泽法院一法官介绍,银行卡虽被遗落在取款机中,但储户是确定的,根据我国有关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若冒用他人信用卡领现金,相当于欺骗银行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

关注 卡宝宝 (ID:cardbaobao2021)公众号 ,获取更多放水资讯,学习更多提额秘方。


卡宝宝公众号 卡宝宝申卡
看过该文章的网友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