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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股利分配。今天,卡宝宝小编将详细为您介绍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一、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和《关于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333号)都作出规定,盈余公积金转增个人资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解读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来源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实现的净利润,所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个人资本实质上是把净利润分配给股东,是对股东股份的重新量化,个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希望小编以上的总结能帮助对“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不了解的蛙友们。更多相关信息,请实时关注卡宝宝网。网站汇聚了海量资讯,欢迎您的分享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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