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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邮储青春卡节日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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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邮储青春卡的客户
  (三)活动内容
  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消费满5200,次日可到权益平台领取花+花束,限量500;
  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期间消费满5200,次日可到权益平台领取花+花束,限量500个。
  (四)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对象仅限青春卡主、附卡持卡人,统计消费时,附属卡交易单独累积,不计入主卡。
  2.消费以邮储系统入账时间为准,为保证您的消费完全累积,准备在12月1日抢兑礼品的客户,请在11月29日19:30之前完成消费累积5200元;准备在1月1日抢兑礼品的客户,以及12月30日19:30之前完成消费累积5200元。
  3.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消费达标可领取1次,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期间消费达标可领取1次,最多2次。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持卡人在满足交易条件次月1日起可登录“邮储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点击“鼎·生活”—“我的权益”,输入必要信息进行登录后查询所获权益,点击“使用”领取礼品,领取的礼品将以串码形式发送到持卡人在邮储银行的预留手机上。
  4.代金券领奖周期为活动结束后30个自然日,过期则视为客户自动放弃所获奖励。持卡人如对活动有疑义,请于活动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提出,过期将不再受理。
  5.礼品一经领取,除质量原因外,不可退换。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礼品不可折现。如遇商品或服务问题,可致电400-081-7007咨询,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就有关商品或服务引起的有关事宜或损害承担责任。
  6.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留随时暂停、终止、变更本活动的权利并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告后生效。
  7.有关本次活动其它未尽事宜同时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修订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金卡及普卡领用合约》及其它相关文件约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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