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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无身份无监管 虚拟信用卡面临三无尴尬

      

     就在率先提出信用支付(又称虚拟信用卡)设想的支付宝迟迟未能践行之时,新浪支付旗下的微博钱包却抢先正式推出了测试版信用支付产品“信用宝”。

  信用支付一直是几大互联网商业巨头觊觎的战场,新浪的出手让这项业务更增添了些许热度,然而业内却对此表示了担忧。不止一位产业链人士表示,第三方支付的信用支付产品固然可以染指信用卡业务,但大数据加担保的模式能否做好信用支付业务的风险控制值得商榷,尤其是在没有信用卡之名却有信用卡之实的情况下,支付机构的信用支付业务是否符合资质仍待监管部门表态,支付宝悄然退场正可说明信用支付所处的尴尬地位。

  支付宝测而不推

  今年3月初,支付宝第一次公布了其信用支付线路图,称在4月中旬首先在湖南浙江两地开通试水。阿里金融事业群总裁负责人胡晓明表示,这项业务在经过试点之后,很快就会向全国推广。

  4月中旬,支付宝信用支付如期上线,并声称目前已有130万家店铺默认开通该功能。胡晓明在随后的一次公开演讲中还称,支付宝信用支付业务已经取得了数家银行的合作,并且还在积极开拓更多的合作银行。

  然而时至今日,这一产品非但没有在全国推广,支付宝产品中却完全不见了信用支付的功能。

  “早前是有内测这项业务,但是一直没有推出。”支付宝客户沟通部一位经理表示,支付宝并未推出信用支付产品,什么时候推出也没有时间表。

  湖南一位从事家具销售的淘宝卖家指出,支付宝信用支付是纯粹的噱头,其店铺始终没有推出信用支付的功能,周围淘宝卖家朋友也没有采用这一功能。

  新浪“信用宝”捷足先登    

  近日,新浪支付信用宝的推出再次让虚拟信用卡成为关注焦点。

  “目前透支额度最高50元,随后肯定会慢慢提升的。”微博钱包一位人士表示,新浪微博用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并绑定手机号之后,即可获得最高透支额度50元。

  有消息透露,新浪支付未来将按照微博用户的实名认证、V号、微博动态来做授信层级,并发放不等的授信额度,最高可达5000元。不过,上述新浪人士没有透露时间表和具体方案。

  在应用范围方面,虽然新浪微博接入了从生活缴费到饮食购物在内的丰富领域,信用支付产品目前仅限用在手机游戏缴费。从目前已进驻“信用宝”的商家名单看,也只有嘉堂游戏、微游戏、至迪科技、艾麟科技等部分游戏在线商家。

  根据一位与“信用宝”洽谈过的手游企业人士透露的消息,与支付宝的信用支付资金主要引入商业银行不同,“信用宝”贷款资金全部由新浪支付自家提供,并且引入了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作为担保,用户逾期的损失主要由新浪支付和保险公司共同垫付,商家只需要承担极少一部分。

  “大数据加担保的模式看似万无一失,但是用户恶意透支的成本较低,新浪顶多把人账户封了,而且用的是自有资金,一旦真的发生大量逾期,不知道新浪和保险公司能不能顶得住。”这位人士评论说。

  发行资质或成拦路虎

  不仅是“信用宝”的风控问题,让新浪支付更担心的,则是这种“虚拟信用卡”业务的资质问题。

  “国际上信用卡是由银行或者专门的信用卡公司发行的,国内没有专门的信用卡公司,都是由银行发行的,因为信用卡很容易牵涉到恶意透支,有的还用来放高利贷等问题,管理一直比较严格。”中国银行一位客户经理表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信用卡是指中国境内各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信用支付工具,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信用卡,非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驻华代表机构不得经营信用卡业务。

  在互联网资深律师赵占领看来,第三方支付机构推出的信用支付却正好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从业务、功能上来看,透支额度、逾期罚息等与实体信用卡类似,可以称得上是虚拟信用卡,但是法律上却没有信用支付或者虚拟信用卡的定义和管理。

  “监管部门的表态至关重要,这是一个风向标。信用支付无外乎就是一个能透支的第三方支付,然后通过大数据和担保控制风险,没有太大的门槛。如果‘信用宝’被默许,不排除其它支付企业跟风。”有第三方支付企业人士表示。

  这位支付企业人士进一步猜测,从支付宝迟迟没有推出信用支付来看,很可能是受到了监管上的阻力,“产品设计、市场预热都做了,担保公司、合作银行也搞定了,大半年过去了还不见出来,剩下的难题自然可以想象了。”

      “将钱打到我瑞士银行的账户”——这是很多电影中的经典台词。

  瑞士《银行保密法》规定,任何银行职员都必须终身严格保守其与客户往来情况及客户财产状况等有关机密。富人们对这一“保密法则”钟爱有加,大量“隐姓埋名”的资金涌入这里。

  中国富人也不例外。早在2008年,汇丰私人银行(瑞士)宣布,2007年获得主要来自中国富裕人士高达227亿瑞士法郎的存款。

  汇丰私人银行(瑞士)〔HSBC Private Bank (Suisse)〕总部设在日内瓦,属汇丰银行控股公司旗下,是专为大富豪服务的银行。

  然而,随着瑞士政府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瑞士银行“客户的一切都是‘秘密’”的生存法则受到重创。

  对在瑞士银行存款的中国富人来说,“雪上加霜”的是,《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使其与银行“只有你知我知”的存款状态被彻底打破。

  根据最新修订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修改后的第十三条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有专家表示,加强对本国公民个人在海外金融资产的了解,是抑制税款收入流失、防止跨国洗钱和贪腐人员外流外逃、打击经济金融犯罪的有效手段。

  无独有偶,就在2013年12月29日,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有关部门每年还将按比例随机抽查。而这些事项包括: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

  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向海外转移财产,“裸官”贪腐……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贪污腐败案件表明,官员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监督亟待完善。

  1995年,《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成了我国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的法律基础。

  去年1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4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这是我国遵循国际收支货币基金组织最新标准,健全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重要举措。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统计委员会委员韩健介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2009年发布《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特别强调了关于对外资产负债存量的统计要求,与此相适应,本次《办法》的修订也在国际收支统计范围方面特别强调了包括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的存量统计。

  至此,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扩大到不仅包括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也包括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

  除了申报范围扩大外,《办法》还增加了申报主体的“品种”:不仅中国居民需要申报,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也需要申报;不仅交易的直接参与者需要申报,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中介机构也需要申报;不仅机构需要申报,个人也需要申报。

  韩健表示,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未对个人如何申报对外资产负债进行规定,预计未来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细则,可能要求拥有一定金额以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居民个人报送相关信息。

  为消除申报主体对数据泄露的顾虑,本次修订,从数据采集的全流程角度强调对申报数据的保密义务。规定不仅国际收支统计人员对申报者申报的数据负有保密义务,银行、交易商以及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机构,也应当对其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申报者申报的具体数据严格保密。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被赋予检查权和处罚权,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主体,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包括: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出海资金”一度缺乏有效监管

  去年5月,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著名咨询公司,总部设在美国波士顿)联合发布的《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中称,近两年中国高净值人群(高净值人群:一般指个人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产等可投资资产较高的社会群体)及超高净值人群对跨境资产配置的要求明显提高,境外资产投资比例有所上升,未来将进一步增加跨境资产的配置。

  根据报告,受访者中,超过30%的高净值人士、超过50%的超高净值人士持有境外投资,受访的高净值人士中考虑或已完成投资移民的比例仍在60%左右,超高净值人士的该比例则超过70%,仅10%的受访者表示不会移民,但会为子女办理移民。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中国企业和居民以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投资在程序上首获官方认可。

  2007年,银监会宣布扩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范围。至此,政府再次为中国境内居民投资海外市场开绿灯。

  在2012年博鳌论坛分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中国鼓励资本“走出去”,允许中国的企业和居民进行海外投资,这是改革的一个方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鼓励企业及个人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包括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

  “随着中国居民在海外持有资产增多、中国企业在海外经济活动的增加,监测资金流动,将中国居民的海外金融资产及负债纳入统计,成为国家了解对外经济状况的必修课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教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在这堂必修课中,对“资金出海”的监测尤为重要。

  法治周末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人民币目前尚不能自由兑换,个人每年购汇的额度只有5万美元,而中国居民的海外投资往往数额巨大。在这种“反差”的作用下,出现了五花八门的资金转移手段。

  其中,有些合法,如找亲戚朋友分批每人购汇5万美元,再统一汇到海外账户集中资金;有些则是“打擦边球”,如在民营企业进行海外并购时,利用境外项目投资的估值将个人资产混迹其中转至境外;还有些是非法的,如通过地下钱庄洗钱和虚假贸易方式(虚增进口多付价款)转移资金。

  在“出海”的资金中,虽然对其中包含的官员资产的数额,尚无确切的统计数据,但从近年来滞留境外的贪官数量来看,不会是个小的数字。

  早在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出具的《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中就指出,贪腐资金跨境转移已对中国金融稳定造成了影响。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巨额贪污、挪用并将资金转移危及该机构的持续经营和公众信心,甚至带来整个金融体系的振荡。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三名原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出逃携款高达4.83亿美元,给中国银行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需要统一的反腐败法

  际上,对贪腐资金跨境转移的规制也成为反腐的一项重要内容。

  细数历年的落马贪腐高官,其中有不少跨境转移贪腐资金的。此前就有媒体报道称,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在美国和瑞士有存款28亿美元,其妻在美国洛杉矶有三处豪宅。

  2010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此次规定新增了住房、股票投资以及子女海外工作和投资的内容,且将监督范围从处级以上干部扩展到副处级以上干部。

  乔新生谈到,《办法》这部行政法规实际上是将中国居民海外资产纳入监管,使中国政府全面掌握中国金融资产的流动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规则,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安全性,防范可能到来的金融风险,打击跨国金融犯罪,为中国的反腐败提供充分的信息。

  据《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总结,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主要途径包括现金走私、投资、替代性汇款、海外直接收受等八种。其中,通过在海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产成为贪污腐败分子转移资产的新趋势。

  此类参与转移资产的特定关系人在他国均已取得合法身份,或者是留学,或者是他国居民或公民。境内的腐败分子一方面可以通过其特定关系人以合法手续携带或汇出资金;另一方面,这些特定关系人利用其国外身份在当地注册企业后,以投资形式在中国开设机构,然后以关联交易等形式转移资产。

  乔新生认为,这种转移非法所得的做法承受巨大的政治风险,但是,在法律上无懈可击。如果《办法》只统计中国居民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而没有将非中国居民与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纳入其中,那么,很可能会挂一漏万。正因为如此,《办法》扩大了申报人员的范围,从而使国际收支统计更具有权威性和可靠性。

  与一些过高的评价相比,乔新生冷静得多。

  他认为,“《办法》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资产统计规则,属于国家外汇管理的范畴。要想按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基本原则打击海外贪腐,必须尽快修改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则。”乔新生建议,“中国需要修改在追究逃亡海外贪官污吏刑事责任方面的法律,还需要尽快颁布统一的反腐败法,有效地整合中国现行法律规范,统一反腐败的司法机关,建立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接的法律制度,从而使中国的反腐败与联合国反腐败活动齐头并进。”


上海国资国企改革迎来落地实施期。从“2013年上海国资高峰论坛”上传来的消息显示,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已进入到制度改革与企业创新并举的阶段。创新监管、多方式引入非公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制度改革具体实施路线已现端倪,调整资本结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企业创新举措已在跟进落实,甚至已先行实施。
  
  多方式引入非公资本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国资监管要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体系。2013年12月17日发布的上海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中,将创新监管作为本次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国资国企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的基本分类,突出企业的市场属性、产业特征和发展阶段,实施分类监管。在监管的方式上重点探索公司章程、任期契约、监管目录、社会协同四种管理途径。
  
  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林益彬在论坛上表示,上海国资国企的分类监管,将是“进大院、入小门”,国资国企在确定基本分类后,存在具体业务的跨类现象在监管中需要区分对待。而国资的分类监管将引发国资国企在公司治理、激励机制等方面一系列的联动改革,制度安排的外部供给最终需要企业内部制度安排加以消化吸收。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将是上海国资改革将不断深化落实的大方向。上海之前推动国企上市、提升国资证券化率等措施都是国资国企走向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接下来的国资改革将继续借鉴之前做法稳步推进。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表示,国资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是“运动式的”和“一刀切的”,也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而将是在对哪些需要发展混合所有制和怎样发展混合所有制等问题形成顶层意见之后,因企制宜地有序推进。
  
  上海已经确定多种方式引导非公资本参与国企改革。上海将鼓励非公资本以投资入股、收购股权、融资租赁等方式,参与国企改制重组,或者是参与国有控股企业的增发;将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市场资本进入基础性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将探索国资和各类资本组建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企并购等活动。
  
  推进调整资本结构
  
  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制度创新正在转化为对国企的具体利好,企业在调整资本结构、引入战略投资等方面的措施已在实施。
  
  在上海国资改革方案发布后的第二天,即2013年12月19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消息称,国资房企上海绿地集团增资扩股一事落定,包括深圳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机构将联合增资超过百亿元,此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国资在绿地的持股比例将下降。据悉,此次增资扩股之前,绿地的股权大半属于国资,其中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股26%,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03%,绿地集团职工持股会持股36.43%。而据参加论坛的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介绍称,此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国资在绿地集团的持股比例将降为47%,混合所有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绿地集团的发展。绿地集团的整体上市也可能借国企改革加快推进。
  
  另一个上海老牌国企华谊集团则将借国资国企改革利好,加快技术升级更新,谋求布局全国乃至全球。据华谊集团董事长刘训峰介绍,华谊集团在分类监管中属于竞争类国企,集团将直面激烈的市场竞争。目前华谊集团处于上海国资改革目标中表述的“8-10家全国布局、海外发展、整体实力领先”的国企集团之列,未来的发展目标是成为“5-8家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的跨国集团之一。
  
  据悉,此前华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三爱富与杜邦中国合作,在江苏常熟成立的合资企业生产的氟化工产品因技术先进,产品利润率远高于市场同类产品。而华谊集团的另一个上市公司双钱股份增资认购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51%股权、与米其林合作布局安徽无为轮胎项目等动作,均是集团布局全国战略的具体实施。另据华谊集团方面称,此前集团技术升级、布局全国的有益探索将继续推进,其中集团轮胎项目将引入战略投资者,以提升在该行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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